农产品免增值税(农产品增值税税率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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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例告诉你,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免税发票都可以抵扣增值税!
案例一
我们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我们从一家专门做蔬菜批发销售的公司买了蔬菜,拿到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免税发票。
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00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0万元
请问:
这个推导对吗?
回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有误,此免税发票不抵扣增值税。
1.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买蔬菜和部分免征增值税的鲜肉、鲜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是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肉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完整或分割的鲜肉、冷却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蛋制品是指鸡蛋、鸭蛋和鹅蛋,包括鲜鸡蛋、冷冻鸡蛋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以上产品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规定的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肉蛋制品。
2.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肉、蛋制品及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当分别计算上述鲜肉、蛋制品及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肉和蛋制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案例二
我们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我们从一家专业生产销售蔬菜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蔬菜,获得了金额为10万元的免税发票。
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900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10万元
请问:
这个推导对吗?
回复:
以上增值税抵扣处理是正确的。这张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1.从2018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购货发票注明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11%的抵扣率用于计算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原抵扣率为11%,抵扣率调整为10%。”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二、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原适用10%的扣除率,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买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税率为13%的货物,应当按照1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
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5.《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和养殖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唤醒
农产品抵扣有三种情况。让我们与您分享:
案例1:
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缴款书,按发票上的税额扣除9%(注:2019年4月1日后开具的发票为9%)。
案例2:
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取得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19年4月1日起,按照票面金额和9%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
案例3:
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的,按照购买发票和销售发票、注明的购买价格和9%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意:
中国农业大学